【公安】河北交通违法罚款可以网上缴啦!这些新变化要知道
2017-05-22 17:10:07 来源:河北日报 转载
2017-05-21 青龙微影
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消息,河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e.122.gov.cn)已可以缴费,注册用户的违章处罚、驾考分科缴费等均可在线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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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首页
当驾驶人登录平台注册为用户后,在违法处理业务栏中点击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或缴纳罚款,按提示操作,即可实现电子监控违法的网上处理和罚款缴纳。
特别提示:平台注册时的手机号需要填写驾驶证办理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验证码。如果注册电话与预留电话不符的则会提示注册不成功,需要到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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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与缴纳罚款入口
流程:登录平台→点击违法处理业务→阅读业务须知→选择机动车→选择违法记录→处罚决定书确认→确认接受处理(1)本平台仅可使用用户驾驶证处理本人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2)本平台可处理用户本人机动车全国范围内(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省份)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罚款不超过200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其它记录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3)对于上述在外省市交通违法,通过本平台漫游至违法发生地的对等平台实现处理。(4)对于用户驾驶证累积记分将超过12分(含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请用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5)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互联网平台驾驶证累记分未及时更新,如您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被记分,请短时间内不要使用本平台处理记分 的交通违法记录,以免超分。(6)如您对违法事实有异议,请前往违法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7)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请于15日内至违法裁决地所指定银行缴款,逾期未缴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8)如需处罚决定书,用户申请邮政寄递或持驾驶证至处理机关打印;如需罚款票据,请至缴款银行营业厅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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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提示
流程:登录平台→点击违法处理业务→阅读交款须知→选择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平台已支持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地区以及冀中、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网上罚款缴纳,用户需持平台提供的“缴款凭证”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农村信用社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纳罚款;也可使用以上所列银行开通网银的银联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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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罚款提示
流程:登录平台→点击驾驶证业务→考试费缴纳→按照提示完成缴费
缴费过程中,可自主选择支付宝、中国银联和银行卡支付等渠道,足不出户缴纳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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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费缴纳入口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目前可通过网页、语音、短信、移动终端APP四种方式进行访问。
网页地址:http://he.122.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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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各地业务咨询和技术支持电话
目前,该平台已支持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地区以及冀中、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网上罚款缴纳,承德、秦皇岛、廊坊、保定四市将于6月1日前实现缴费功能,其他地市正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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